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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校新闻宣传审核制度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3-03-23 14:13点击数:

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党宣字[2023]1号





关于规范我校新闻宣传审核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宣传的规范性,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官网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上级部门领导同志来我校视察、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重大会议或活动;

2.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政策措施进展情况,各单位贯彻落实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的思路和举措;

3.学校各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学生教育管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工作成绩;

4.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重要成就及宝贵经验;

5.有关学校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交流、重要举措或具有重要意义的校园文化活动;

6.学校集体或师生获得重大奖励信息;

7.学校各基层单位的创升工作,典型经验和具有示范化和推广化的特色活动以及师生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

8.其他需要通过校园官网发布的事件。

(二)二级单位网站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2.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生成长方面获得市级以下奖励;

3.二级单位常规性、事务性工作、会议、活动,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单位检查、交流等;

二、官网新闻报道规范化要求

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由党委宣传部提出报校党委、行政研究;涉及我校重要讲话、活动的新闻报道,需报备至校领导审阅后方可报道。外宣稿件发稿前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刊发。

三、二级单位新闻报道规范化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原则上由主办单位通讯员撰写新闻稿件,经过本单位负责宣传工作领导审定后,将稿件电子版(通过宣传部邮箱xcb@hieu.edu.cn报送)、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二)新闻稿件发布工作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活动主办部门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图片的合理性以及排列的逻辑性等进行审核,确保新闻稿件内容真实,文字及图片使用规范。

(三)党委宣传部根据上级单位要求,为统一宣传口径,对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进行择优发布,需要修改的将退回投稿部门,由投稿部门按要求处理后再行投稿并审核通过后发布(注:各二级单位的新闻稿件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新闻报道“三审三校”制度要求

(一)学校官网

三审(审核错误):信息来源部门负责人一审,宣传部负责老师二审,宣传部部长三审,重大活动新闻送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校(校对格式):部门宣传员一校,信息来源部门负责人二校,宣传部负责老师三校。

(二)二级部门网站

三审:信息员一审——业务负责人二审——各部门负责人三审,重大或敏感内容报学院(部门)领导审核;

三校:信息员一校——责任人二校——宣传员三校.

(三)审核要求

1.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校情院情;

2.审查稿件是否文字流畅、结构合理;

3.审查报道内容是否典型和具有现实意义;

4.审查稿件时效性;

5.审查语言文字错误。

(四)校对要求

1.校对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校情院情;

2.校对稿件中字体字号、字距行距、图片大小等排版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校对稿件是否文字流畅、结构合理;

4.校对稿件内容是否存在语言文字错误。

五、其他

党委宣传部对新闻的选择、修改、发布及撤除具有最终解释权。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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